记者 王闲乐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是一种具备自动识别可电击心律、自动电击除颤功能的便携式急救设备,是心脏骤停患者“黄金4分钟”的“救命神器”。然而,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徐汇区一些体育场馆未按要求配置AED,遂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昨天下午,徐汇检察院举行了督促规范公共体育场馆AED配置、管理工作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及群众代表等参加。
“有研究显示,运动猝死风险最高的3项运动是篮球、跑步和羽毛球。”徐汇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主任钱俊在听证会上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明确,公共体育场馆的管理者对于加强急救安全保障负有相应的法定义务,应当按照相关要求防范安全隐患,其中对AED设备配置问题也提出了要求。
今年5月,检察官在区内市民体育活动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走访调查时却发现,有的场馆未配备AED设备,有的场馆虽然配备了AED设备,但其提供时间未能覆盖体育场馆的全部开放时段,不利于保障市民运动安全、生命安全,遂向主管部门徐汇区体育局制发了检察建议。
“经核实,截至今年7月底,全区29个公共体育场馆中,5个场馆已配备AED设备,24个场馆尚未配备。”参加听证会的徐汇区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接到检察建议后,区体育局立即与相关街镇社会发展办、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部门逐一沟通对接。
“部分公共运动场和市民球场为室外场地,受高温、寒流、降雨等因素影响,对AED设备存放的温度、湿度、光照、防尘和安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该工作人员说,因此,区体育局建议街镇从室内体育馆入手优先配置AED设备,逐步拓展到室外体育场。目前,华泾市民体育活动中心已配备AED设备,凌云社区市民健身中心、漕河泾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已着手采购,另有部分街镇已将采购费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逐步解决。同时,针对部分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市民健身驿站、社区乒乓球馆AED设备提供时间未覆盖体育场馆开放时段的情况,区体育局也已联系相关街道开展业务指导。相关街道已着手采购AED设备,年内配备到位,覆盖体育场馆开放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