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传媒通讯员张梦瑶 许一帆
从春种到秋收,农民一年的生计就盼着田地的收成,如果庄稼还没成熟就被告知“种错地了”,谁摊上这事都不好受,谢某和王某就因为土地归属的误会产生了纠纷。
9月26日,在天台县坦头镇马鲤岙村的稻田边,这起土地纠纷案件在天台法院苍山人民法庭庭长林桂燕的主持下得以顺利调解。
一次土地分配乌龙引发矛盾
谢某和王某是同村村民。
多年前,村里为了改善交通状况开始修路,同时配合道路工程进行了土地平整,村庄的土地布局发生了一定改变。
道路工程结束后,多出来了一块土地,村里就对这块土地重新分配。但在分配过程中,原本属于谢某的一块土地,被错误地认为是谢某小舅子的土地。
基于这个误会,王某与谢某的小舅子达成了一个口头协议,双方约定交换土地耕种。在农村,这种口头协议往往也被视为一种约定俗成的承诺。
但土地的主人谢某由于长期在外务工,对于村里发生的这件关乎自己的“大事”全然不知。
当他满怀期待地回到老家,准备好好耕种自己的土地时,却发现自己的地被王某种满了农作物。于是,谢某要求王某清理田中的农作物,将土地恢复原状。
王某觉得自己很冤枉。双方因此僵持不下,谢某将王某诉至天台法院苍山人民法庭。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同村村民,关系特殊,法庭受理这起案件后,没有简单地进行判决,而是充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村委会在这件事情中的角色,优先采用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纠纷。
一场设在稻田里的调解
为了解事情全貌,承办法官林桂燕来到村里,仔细勘查了案涉土地及农作物生长情况。她又来到当事人家里,深入了解他们的想法和生活背景。
在村干部的积极协助下,林桂燕组织双方进行了多轮调解。并且,她把最后一次调解设在了案涉土地——即将丰收的稻田间。
一张方桌,四条小板凳,一个简易的调解现场就“支棱”起来了。
“林法官,我在外面打工这么多年,就是想着有一天能回来好好种地,可现在我的地被别人占了,我怎么能甘心呢?”
“我按照和他小舅子的约定种地,种了这么多年,现在突然让我走,我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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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谢某对这块土地拥有合法的承包权,这是不可侵犯的。”林桂燕说,但是老王在这块土地上耕种多年,付出了大量的心血,这也是事实。
在沟通过程中,林桂燕向王某耐心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又引导谢某体谅王某耕种的不易。
王某和谢某两人听完林桂燕的话,陷入了沉思。
经过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愿意各退一步:王某收割完地里种植的当季作物后清除所有种植的农作物,将土地归还谢某,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案件的顺利调解,既保障了谢某的土地权益,又让王某不至于颗粒无收,损失惨重。
“这个案件也为乡村的和谐发展注入了积极的力量,让村民们在遵守法律的同时,更加注重邻里之间的情谊和互相体谅。”林桂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