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按照江苏省人社厅统一部署,今年海门区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 60%返还。需要注意的是,“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不符合产业发展及环保政策的企业,不享受此政策。
今年,海门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行“免申即享”和“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人社部门依托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通过系统比对、数据共享、资格审核、部门联审等一系列举措,精准锁定符合政策条件的单位,实现“零跑腿”“零材料”,让单位直接受益。对不适用“免申即享”的参保企业可通过人社综合服务窗口,自行申请稳岗返还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劳务派遣单位也可申领稳岗返还资金。
目前,海门区2024年稳岗返还的资格审查正在进行中,预计惠及4980家企业,发放金额近24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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