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针对全市47793名持证残疾人开展基本需求与服务状况调查。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构建“康复服务机构+签约医生+残疾人”模式,近三年来,全市发放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779.5万,救助7795人次;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发放监护补贴437.26万元;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20667人次,康复服务率和辅具适配服务率达99%以上。
优化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在区县试点的基础上,制定《黄山市残疾人“15分钟康复圈”建设实施方案》,在城市社区组建涵盖“残疾人之家(站)+康复”“卫生服务机构+康复”“文体活动场所+康复”三位一体的残疾人康复场所。建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36个,提供规范服务1000余人次,区县覆盖率100%。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督导,市县乡三级督查全覆盖,累计核查健康档案1.24万份。
优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完善救助制度实施配套政策措施,救助年龄扩大到17岁,救助标准在省定标准基础上,脑瘫类提标到1.8万元,其它类提标到1.6万元。追踪提标资金使用绩效,制定《黄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规范化建设考评办法》。制定《关于加强儿童残疾筛查和干预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866人次,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救助356人次,基本实现应助尽助。
优化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补贴服务。印发《黄山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暂行细则》,补贴对象扩面到一般人群,配套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实物或货币补贴3681人次,有力促进辅具适配精准化和个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