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布置开展全市“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
认真摸排建立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落一户,认真摸排建立“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清单。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纠正“散乱污”企业违法成本低的现象,让环境违法企业受到应有惩处,引导企业形成环境守法的共识。2023以来,全市累计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31家,其中整顿规范12家,取缔关闭119家,均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现场核查督导整改。成立三个市级“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区2023以来排查“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情况实施全覆盖“回头看”,发现设备拆除和物料清运不彻底等类型问题12个,均现场交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完善,坚决做到"两断三清",防止已经完成“散乱污”整治任务企业出现反弹。(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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