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以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维护公众用械安全权益,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整治清理工作,加强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监管。
一是动态调整分级监管。对上半年检查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经营管理存在严重缺陷或经营状况良好、已注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仅保留第二类备案凭证等情况的经营企业动态调整监管级别,其中8家经营企业提升至四级监管,10家提升为三级监管,10家降为二级监管,176家降为一级监管。
二是三级联动强效监管。市、县、所三级联动,对重点监管对象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较高风险隐患的企业,约谈其企业负责人或现场移交县区市场监管局督促整改或立案处罚。7月1日以来,全市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83家,其中限期整改57家,约谈企业负责人3家,立案33件,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6家,注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0家。
三是靶向发力成果显著。要求辖区内所有面向消费者个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截至目前共清理下架如:清洗液、导光凝胶、牙科分离剂等非个人使用的,部分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要求的医疗器械产品80余种,均已退回生产厂家。
下一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消除风险隐患,持续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和范围,提升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