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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两部门发布“交运贷”贴息方案

  日前,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江苏省“交运贷”财政贴息实施方案》,对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重点领域中长期贷款(以下称“交运贷”)给予财政贴息。本次贴息对象主要是使用“交运贷”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获得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给予1.5个百分点的贴息,获得中央财政实施的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可以叠加享受。

  2024年“交运贷”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先贷先得,额度用完即止。方案贷款项目范围分为3类,具体包括,新能源城市公交车以及公交车动力电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购置等交通运输工具;门机、岸桥、装船机和龙门吊等港口装卸老旧设备更新等转运接驳设备;沿海港口、内河码头、内陆物流枢纽布局的储运设施建设等转运接驳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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