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某建设企业在施工中存在毁损燃气设施的行为,涉嫌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市综合执法局处罚。市综合执法局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还向企业送达了《合规指导建议书》以及《信用修复告知书》。
在以往涉企行政处罚中,部分市场主体仅针对处罚决定书提及的违法事项进行整改,但未形成“以案促改”的行动自觉。在信用修复方面,存在执法部门主动告知不多、市场主体了解不够等问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难以意识到信用修复的重要性。为此,市综合执法局印发《关于全面推广实施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的通知》,为企业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是指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向违法企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向违法企业提供《合规指导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告知企业相关违法事实、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文等。《合规指导建议书》紧扣企业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点、热点、难点和普遍性问题,为企业提供“一案一策”靶向指导,帮助企业自查自改。《信用修复告知书》通过告知行政处罚不良信息公示网站、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帮助因行政处罚失信的企业通过信用修复,退出失信惩戒,进一步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传统的行政执法模式相比,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更全面且更具温情,也更符合柔性执法的要求,体现“执法为民”的初心和宗旨,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下步,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将因地制宜贯彻落实“三书同达”制度,实现企业行政处罚到合规指导再到信用修复的“全链条”监管闭环,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