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下午,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淮北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就产假、育儿补贴、托育等工作进行实化细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若干举措》结合淮北市实际,在加强生育保险、减轻养育负担、完善托育服务、降低教育成本、优化休假制度、保障女性就业、做实扶助关怀、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组织领导等9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其中,2024年1月1日起,对夫妻双方依法生育且户口登记在淮北市的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原则上可在子女入户三年内进行申请。申请方式包括: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据了解,与省政策相比,淮北市有两个方面的创新举措:一是第三个子女3周岁以内在市内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时,在窗口挂号处提供生育登记凭证和户口本证件后直接免收相应门诊诊察费(不含外聘专家门诊诊察费)。二是第三个子女进入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时不受学位限制,在参加延时服务时免交课后延时服务费。
在休假政策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结婚(不含复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共计158天;难产或者实施剖宫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可享受30天护理假。依法生育(包含依法收养)且有子女在0-6周岁期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