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任党组书记董开军见面会。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出席会议并讲话。安徽高院院长张坚主持会议。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长王炜宣读安徽高院主要领导调整决定。安徽高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审委会专委及副厅级审判员参加会议。
姚玉舟充分肯定了张坚担任安徽高院党组书记期间所作出的贡献,他指出,近年来,在中央及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张坚同志为班长的安徽高院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省法院系统广大干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狠抓执法办案,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针对今后的工作,姚玉舟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中央及省委决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决定精神上来,坚决拥护、坚定执行、齐心协力、团结奋进、恪尽职守,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以董开军同志为班长的院领导班子工作,让中央及省委放心,让广大干部群众满意。要强化使命担当,努力推动法院工作争先进位。要在以董开军同志为班长的院领导班子带领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工作,推动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要坚持服务保障大局,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全省发展大局中去思考、谋划、推进,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当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排头兵;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审判的质量、效益和公信力,对照先进、拉升标杆、鼓足干劲,以力争上游、争创一流的斗志努力实现各项工作争先进位。要落实整体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思想建设,突出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人才培养,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法官队伍;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带头讲团结、作表率,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权。
董开军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并感谢张坚院长为安徽法院打下的良好基础和作出的卓越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做到永葆忠诚,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为党分忧,为党履职;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勇于担当,认真负责,积极作为,尽心尽力挑起担子、履行职务,遇到困难不推诿不回避。廉洁自律,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司法腐败。团结协作,优势互补,齐心协力,共同促进安徽法院事业发展进步。
张坚表示坚决拥护中央、省委的决定,并感谢省委和省委政法委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他指出,董开军同志司法工作经验丰富、综合能力强,一定能够带领安徽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当前一定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站好最后一班岗,配合董开军同志把各项工作衔接好。
董开军简历:
董开军,1962年12月生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山东巨野人。中共党员,二级大法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研究员,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6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学习经历: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黑龙江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本科生;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1988年8月至1989年9月,黑龙江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干部;
1992年7月至1994年4月,审计署法规司一处科员、主任科员;
1994年4月至1996年6月,审计署法规司综合处副处长;
1996年6月至1997年12月,审计署法规司综合处处长;
1997年12月至2000年9月,北京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2000年9月至2000年12月,北京市委政法委助理巡视员、研究室主任;
2000年12月至2002年2月,借调司法部办公厅秘书;
2002年2月至2005年1月,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2005年1月至2007年7月,司法部研究室主任、司法研究所所长;
2007年7月至2007年11月,青海省委副秘书长(挂职);
2007年11月至2009年8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09年8月至2009年9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
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0年1月,在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当选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0年3月1日,晋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2018年1月,任安徽高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