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江苏省连锁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并经评审获得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资格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新开门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提交相关材料,可当场受理许可申请,免于现场核查,3个工作日内(含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南大街分局在受理苏州福满家便利店有限公司常州凯悦中心花园店的经营许可申请时,得知是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的分店,符合“告知承诺”的要求,决定加快办理流程,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的基础上,缩短审批时限,当场发放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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