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您好,我是社区网格员,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不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内充电,睡觉前不要忘记拔掉充电器……”近日,通源路社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筑牢居民安全生活“防护网”。为进一步遏制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3月5日起,海门区深层次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在于防范。各区镇、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将充分利用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派出所民警、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聚焦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九小场所”“厂中厂”、群租房和“三合一”场所等“六类场所”电动自行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检查,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做到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七个严禁”,即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严禁擅自改装、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飞线充电”、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严禁长时间充电。对于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立行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建立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同时,加强警示宣传,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全面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同时,海门区将加强住宅小区既有充电设施管理,规范配置灭火器材,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同步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全面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检测、维护管理和日常用电检查检测,及时发现、整改用电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集中充电场所设施管理,及时修理、清除损坏的充电设施。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设置明显停放标志,引导居民规范停放,及时发现,及时清理,确保禁停区域通畅;利用电动自行车梯阻设施,健全完善梯控系统,通过“物防+技防”手段,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严格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