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助力我市实施“强城行动”、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日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省自然资源厅出台自然资源要素保障20条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推出25条“一揽子”措施,为我市经济持续稳进向好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据了解,该25条措施涵盖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优化审查审批登记服务、优化自然资源资产供应、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等5大方面,旨在充分衔接部、省文件精神,从实际出发,从细处着眼,对此前工作中的实操性问题、“卡脖子”问题创新提出破解对策。
如为保障急需开工各类建设项目所需的规划空间,《通知》明确,对符合国土空间管制规则、有特定选址要求的、少量的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依托资源的零星产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仓储用地等,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同时,围绕“五城三园”建设,加快开展空间重构“1820”行动,做好8个公配设施专项规划和20个控规单元的优化修编,全力打造辐射浙南闽北赣东的现代化拥江滨海花园城市。
为保障项目用地需求,《通知》明确,2024年全市将争取1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保障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保障项目用海5000亩。为实现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应批快批,《通知》还明确,将深化“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行动,完善用地“指标银行”市级统筹机制,对地方重大急需建设项目用地,可予以借支保障,同时创新提出优化成片方案审查,对地方急需落地的项目实行“随报随审”,并在先行用地、临时用地等方面予以更大力度支持,以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尽早形成实物量。
针对目前我市正全力推进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通知》提出,今年将清理全市批而未供土地1.5万亩、低效用地再开发1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万亩。同时,深化“空间换地”,进一步引导提高土地开发强度,推动资源集约利用,释放城市发展活力。
此外,为进一步优化资规领域的营商环境,《通知》明确,将继续强化工业项目用地保障,2024年全市工业用地用海保障2万亩。迭代升级“数据得地”改革,推广“限地价竞税收”市场化配置方式,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向高效产出企业项目精准配置。在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60%的前提下,支持工业用地混合开发,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纵深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全面开展“空间适配”和“多评合一”,推广“竣工即领证”“交地即交证”“交海即交证”等服务模式,让企业办事顺心、发展安心。(记者 黄荣杰 通讯员 张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