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沭阳县以建设省级分层分类临时救助试点为契机,在健全主动发现、加大监测预警在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无申请救助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持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截至目前,实施无申请救助239户,发放临时救助金63.3万元。
一是科学分层分类。根据急难发生情形和不同困难群体类别,将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分层细化为急难型Ⅰ、Ⅱ、Ⅲ和支出型Ⅰ、Ⅱ、Ⅲ三种类型,细化申请救助对象家庭财产认定标准,明确收入、车辆、房产、金融资产等认定条件,让审核审批有章可循、分类办理。
二是建立无申请通道。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儿童和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患重大疾病医疗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含)的救助对象,由县民政局依托系统比对和数据共享获取相关信息,将救助资金直接转入救助对象账户。
三是提高救助标准。将原救助上限5000元调整为急难型救助上限5000元,根据不同类别将支出型救助上限分别设置为7440元、9300元和14880元。对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救助金额已达上限仍有困难的对象,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按县救助联席会议意见办理。
四是实施跨域通办。取消急难临时救助户籍地限制,不再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由困难群众书面承诺家庭基本情况和急难情形,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后直接予以救助,事后补齐相关手续。
五是加强政策衔接。探索建立“资金+物资+转介”综合救助模式,通过政策宣传引导和提供转介服务等方式,及时帮助服务对象申请低保、特困供养、困境儿童、残疾人补贴等相应的社会救助。对受灾群众经过应急期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仍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因灾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