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首页>地方频道>温州>要闻

旧房装修补贴范围扩大申领方式有变

旧房装修可享受最高15%购置补贴、补贴范围扩大、申领方式有变……市住建局于3月13日正式发布《温州市旧房装修补贴办事指南》。当天,浙江省旧房装修补贴数字化服务平台——“浙里旧房装修”微信小程序也迎来正式上线。

该政策指南是依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印发的《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制订。根据政策,本次补贴主要面向2023年1月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的存量住房,政策有效期覆盖2025年全年。符合条件的市民在旧房整体装修或厨卫局部改造过程中,选购指定品类装修主材可享受最高15%购置补贴,单套住房补贴上限为2万元。政策重点支持基础装修材料的购置,具体名录包含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入户门、智能门、智能锁)、定制柜(不含成品柜)、卫生洁具(不含智能坐便器)、墙纸(布)、涂料(含油漆)等八大类装修主材,其中墙纸(布)、涂料(含油漆)等高频更换项目首次纳入专项补贴名录。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解读政策时强调,单套房源不得叠加享受2025年度装修补贴与适老化改造补贴,对已享受国家补贴的建材商品实行“不重复补贴”原则,市民可自主选择最优补贴方案。

需要关注的是,今年申领方式迎来重大变化。全省实行统一申报路径。3月13日正式启用的“浙里旧房装修”微信小程序,打造“指尖办、掌上查”智慧服务新模式。系统运行初期采用预约申报机制,每日设置三个服务时段: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晚间7:00-10:00,后期将根据申报情况动态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市民通过实名认证后,可在线完成材料上传、进度追踪、结果查询等全流程操作,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

申报材料方面,申请人需备齐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基础证件,同步提供装修合同、税务发票、发票查验结果(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浙江省电子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浙里办票)、支付凭证、材料清单等交易证明,以及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申领承诺书和收款账户信息。特别强调补贴申请人、合同委托方(甲方)、发票购买方、银行账号均应统一为房屋产权人,未成年人房产可由监护人持有效关系证明代为办理。住建部门承诺对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经审核申领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拨付至房屋产权人银行账户。

据统计,2024年全市已有7776户家庭获政策支持进行旧房装修改造。随着新政落地,将进一步有效激活装修消费市场,更实质性提升市民居住环境,形成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住建部门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动态优化服务举措,让惠民政策更好转化为百姓的“幸福账单”。

为保障政策精准落地,市住建系统开通多条咨询通道: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7-89988122;0577-89987083

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7-88320260

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7-86966712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7-88511985

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7-63383926

海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7-85515877;0577-86986030;0577-88078451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7-62553629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7-66807608

龙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7-59902554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7-67260019;0577-67952261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7-63889113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7-59896037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7-59029261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7-67595903

市民可通过属地住建部门专线了解政策,亦可登录“温州住建”微信公众号查阅原文及实施细则。(记者 邓帆慧)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754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