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享受小微免税优惠纳税人——
全市将达19.5万户
常报全媒体讯 记者日前从常州市税务部门获悉,增值税免征销售标准由按月3万元上调至按月10万元后,常州市享受小微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将达19.5万户,覆盖面达96.24%,每年减免增值税近10亿元。其中,新增享受减免税纳税人1.8万户,预计减免税金2.15亿元。
市税务局货劳税科负责人蒋瑛介绍,这次政策调整不仅提高了免征标准,还将免税销售额的口径放宽,像劳务派遣、旅游、建筑、经纪代理等行业的纳税人只要扣除差额后的销售额不超过免征标准就能享受免税,销售额未达免征标准的不动产也纳入了免征范围,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销售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在2019年底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按较低的税率计算缴纳税款。
(常州日报记者 张黎丹 谢筱舒 龚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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