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公布 南通16家合作社上榜
南通网讯 记者3月15日获悉,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发出《关于公布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的通知》,共认定2082家合作社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南通共有16家合作社榜上有名。
据了解,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要求经济实力较强: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在300万元以上;生产鲜活农产品(含林产品)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等,进入林产品交易市场和林产品交易服务平台流通,销售渠道稳定畅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社务管理普遍采用现代技术手段等。
我市“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农业方面15家、供销方面1家。农业方面:南通广和农产品销售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南通市通州区国信孔雀养殖专业合作社、海安县福宝蔬菜专业合作社、海安县惠农草制品专业合作社、海安县绿华农机专业合作社、如东金沙滩果蔬专业合作社、如东苏洋稻米专业合作社、启东市恒富隆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启东市万佳四青作物专业合作社、如皋市长蝶观赏鱼专业合作社、如皋市超然果蔬农地股份合作社、如皋市恒孚稻米农地股份合作社、如皋市万福禽业专业合作社、海门市包场镇志堂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海门市祥和蔬菜专业合作社。供销方面:海安县兴业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南通网记者 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