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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子消费券第一轮摇号结果公布 27万人次中签

  南京5000万元的电子消费券第一轮摇号结果于昨天(17日)20时公布。记者从市大数据中心获悉,截至3月16日24时,共计1670378人在“我的南京”APP上报名申请电子消费券,第一轮从这些申请者中摇号产生27万笔电子消费券的中签名单。摇号结果准时在南京公证处官网公示。市民可登录“我的南京”APP,在“消费券申请”页面上查询摇号结果、消费券使用范围及使用规则。摇中的市民可在其“支付宝”首页的“卡包”功能中查询和使用相关电子消费券,18日起即可到店消费,直至有效期满。

  第一轮27万人次“抢得”电子消费券

  市大数据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3月16日24时,“我的南京”APP上成功预约电子消费券人数达1670378人,申请消费券4426776笔,其中餐饮消费券1444795张、体育消费券827151张、图书消费券931397张、信息消费券1223433张。按照规则,第一轮摇出27万张电子消费券,其中餐饮消费券8万张、体育消费券8万张、信息消费券5万张(移动)、图书消费券6万张。

  公开摇号,现场公证

  针对本次消费券摇号发放,市公证处公证人员前期开展了多轮测试工作,市司法局专门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顺利完成了本轮百万级人次的摇号工作,确保了摇号过程的公平、公正。

  第一轮预约报名成功但未摇中者怎么办?尚未预约报名的市民还可以补报名吗?

  市大数据中心介绍,“此轮未摇中的市民不用灰心,本月20日和23日还有两次报名和摇号机会;凡未摇中者,都将自动参与下一轮摇号,无需重复预约。尚未预约报名的市民,本月23日0点前皆有机会补报,具体通过识别二维码下载安装‘我的南京’APP报名预约。”

  摇中了电子消费券怎么花?使用攻略请查收

  不同类型的电子消费券有不同的有效期,最早为3月31日、最晚为5月30日。市民可在“我的南京”APP“消费券申请”页面中查询本人的摇号结果、消费券使用范围及使用规则。摇中的市民在其“支付宝”首页的“卡包”功能中查询和使用消费券。

  每种电子消费券的使用方式不同,具体规则如下——

  餐饮消费券:可用支付宝付款的南京市辖区内各餐饮企业使用餐饮消费券,但必须在线下到店消费时使用。使用时,只要单笔餐饮消费150元以上(含150元),就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电子消费券,也可以同时兼容餐饮企业的其他优惠活动。使用有效期为领取日至2020年3月31日,逾期作废。

  体育消费券:可用支付宝付款的南京市辖区内体育健身场馆(相关场馆名称从“我的南京”APP查询“健康——健身场馆”)。每张体育消费券抵用消费所需金额,可分两次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电子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领取日至2020年5月30日,逾期作废。

  信息消费券:可在全市可用支付宝付款的各通信运营商所属指定网点或苏宁(含家乐福)相关门店使用,详细网点或门店可在“我的南京”APP中查询。每张信息消费券按照面额(100元)用于购买手机,每笔消费限用一份电子消费券,不足部分由用户补足;如果使用信息消费券购买5G手机(同时新办或者升级5G套餐),另外还可再降200元购机费。持苏宁信息消费券的消费者,可至苏宁(含家乐福)相关门店购买手机,并在门店的移动、电信、联通任意一家业务点新办或者升级5G套餐业务。使用有效期为领取日至2020年5月6日,逾期作废。

  图书消费券:可以在全市可用支付宝付款,且能至少给持券人八折优惠的实体书店使用,书店名单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查询。消费者在上述实体书店现场购买图书等出版物,享受书店折扣活动(至少八折)后,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使用消费券抵扣50元,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取日至2020年5月6日,逾期作废。

  特别需要提示的是,所有电子消费券均在实体门店使用,且门店需要支持“支付宝”付款。餐饮消费券有效时间最短,一定要尽早使用。

  没有“支付宝”的市民可通过各大应用市场搜索“支付宝”APP进行下载,下载完毕实名认证后即可享受福利。(俞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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