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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首例基于GEP核算的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落地

  原标题:800亩山地的水土空气“卖”了279万元

  5月19日,由国家电投集团投资1.7亿元建设的丽水市缙云县大洋镇大平山光伏发电“农光互补”项目正式签约落地。协议首次出现了“企业购买生态产品”条款——企业通过向当地生态强村集体经济有限公司支付279.28万元,购买项目所在区域的调节服务类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用于奖农民、优环境、美生态,成丽水首例基于GEP核算的市场化交易生态产品。

  “保护好生态环境,能卖出大价钱。”大洋镇83岁的王玉秋老人说起这新鲜事,兴奋不已。王玉秋是当地的文明劝导员,项目签约当天,大洋镇生态强村公司决定拿出一部分资金,奖励更多的“王玉秋”投身环保。

  GEP是评估区域生态产品价值的重要指标,包含了生态系统产品价值、生态调节服务价值和生态文化服务价值三方面。调节服务类GEP包括了当地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空气净化、固碳释氧等。

  “大洋镇是缙云的生态农业大镇,也是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乡镇之一。”大洋镇党委书记赵世杰告诉记者。根据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GEP核算方法,大洋镇GEP达33亿元。国家电投集团委托相关科研团队对购买的生态调节服务类产品以及生态溢价进行估价,根据《大洋镇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暂行办法》,占地800亩的大平山光伏发电项目,以其所在区域GEP的5%和生态溢价价值的12%计算,核算出279.28万元的购买总价。经双方认可,分25年付清,每年支付11万余元。

  “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这是我们项目落户大洋镇并且愿意购买生态产品的考量。”国家电投集团大洋项目负责人表示,受益于大洋镇优良的生态环境,空气质量优异,酸雨少,光伏发电板的电池衰减率比雾霾重、酸雨多的地区更低,电池使用寿命可以延长近5年;光照辐射强度大,光伏电池发电效率高,预计项目年发电量将增长超10%,产出更多的生态溢价。

  据了解,这笔资金将交由大洋镇生态强村公司统一管理使用,除了鼓励农民保护生态,主要用于开展生态资源资产保护与修复、生态资源资产整合与转化、生态产业化培育与品牌经营等,进一步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与生态经济的相互转化。

  “涵养绿水青山,不断带来生态溢价,助力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丽水市发改委主任饶鸿来表示,丽水将通过创新探索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有效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主动参与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试点建设,形成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相互支撑和转化。(聂伟霞 杨世丹 郑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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