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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级生态补偿资金规模国内领先 分配规模达18.84亿

  让保护者受益、受益者补偿!6月16日,记者从南京市发改委获悉,近两年南京市生态保护补偿市级资金分配规模达18.84亿元,在国内城市中保持领先水平。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好《南京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近期市发改委组织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绿化园林局和水务局召开市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联席会议。会议通报了2019年度我市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评估情况,讨论了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解决对策,并对2020年度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方案进行了专题研究。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为规范补偿资金使用,提升生态保护成效,2016年9月,市政府印发了《南京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并成立了由市发改委牵头的生态保护补偿联席工作机制。按照“保护者受益、受益者补偿”的原则,重点补偿生态红线区域、耕地、公益林、水利风景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至今,我市逐渐形成了补偿覆盖范围广、补偿方式有拓展、补偿工作有平台支撑等特色亮点。2017—2019年,我市生态保护补偿市级资金分配规模达18.84亿元,市级生态补偿资金规模位居国内城市前列,有效调动了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市发改委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对照市委深改委2020年工作要点,发挥好牵头单位作用,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科学分配好2020年生态保护补偿市级资金。同时,适时开展补偿标准调研工作,结合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开展和市级财政实际,科学调整补偿标准,进一步提升生态补偿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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