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江苏省人社厅日前印发通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通知》规定,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此外,还将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提高临时补贴标准。详情可见江苏省人社厅官网。(浦沫瀚 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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