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发布首部钱塘江流域保护发展基础性法规
作为浙江的母亲河,钱塘江始终是那根串起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轴线。在拥江发展时代,如何保护好这根主轴线?记者从9月1日上午举行的《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关于钱塘江流域保护和发展的首部基础性法规,《条例》为钱塘江的保护与发展定下了“规矩”。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马多里说,杭州为钱塘江立法正当其时。一方面,杭州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保护要求,离不开制度设计和统筹谋划;另一方面,为钱塘江的综合保护发展立法,也能为杭州正在全力推进的拥江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据了解,新出台的《条例》和已有的《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互相衔接,除了原有对水体的保护规定外,还聚焦规划、综合保护、绿色发展等重要内容。规划方面,《条例》将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划分为核心区域、重点区域、一般区域,实施不同的规划管理控制措施;综合保护方面,根据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生态保护需求,提出建立五大制度,即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修复制度、岸线保护制度、岛屿保护制度和物种保护制度等。
《条例》还为钱塘江未来发展提供“指南”。比如,在绿色发展上,杭州将通过此次立法推进沿江、跨江和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编制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负面清单等。
在夯实责任、设置监管“红线”方面,《条例》对法律责任进行具体规定,对侵占、损毁列入保护名录但是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或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的历史文化遗存的,由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将由有权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参与起草《条例》的杭州市拥江办副主任黄昊明介绍,《条例》从2017年5月启动起草至今,坚持“务实、管用,突出杭州特色”的原则,充分借鉴上海黄浦江、广州珠江等的立法经验,多方征求意见,先后经历了百余次修改。(张彧 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