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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用承诺替代证明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办理行政事项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申请人在办理行政事项时,可以用书面方式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不需要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方案》公布的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共有62项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认定事项的思想品格鉴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保安员证核发事项的初中以上学历证明等等。《方案》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范围。水、电、气等公共服务行业可参照本方案实行告知承诺制。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张贺、夏敬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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