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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嘉兴市放心消费单位占比浙江省第一

  原标题:我市放心消费单位占比全省第一

  3月15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消保委发布《2020年度全省消费维权白皮书》。《白皮书》显示,嘉兴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数占有效市场主体的43.98%,列全省第一。

  “放心消费单位”在托举

  如何提高“放心消费在嘉兴”品牌辨识度?近年来,嘉兴市做了大量富有特色的基础工作。而这些基础性工作透露出了鲜明的“胜在预防”特色,形成了对放心消费城市的强力托举。

  先看一组数据:2020年嘉兴新增放心消费单位44367家,完成省政府任务的295.78%。其中,新增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1665家,完成省政府任务的233.3%;建设“放心工厂”4945家,完成省政府任务的197.8%;新增放心消费街区(商圈)19个,而任务数是9个。分县(市、区)来看,嘉善、平湖、秀洲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数分别达到目标任务数的556%、301%、209%,列全市前三位。

  2020年,嘉兴启动了放心消费城市全域创建,创建周期为三年。“放心消费创建”成为嘉兴继实现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创建“满堂红”之后的又一重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立足放心消费城市创建,进一步拓展创建领域;立足城市品质提升,进一步提升放心消费创建质量;立足群众满意度提升,进一步加大放心消费维权力度。

  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共接受各类投诉举报45085件,同比上升36.99%;市场监管部门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94.91万元;全年共接收咨询件2764件,同比上升3.10%。

  “3·15”前夕,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0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报告》显示,在对全国100座城市的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嘉兴排名全国第12位,省内仅次于杭州居第二。

  主动“加戏”助你维权

  在做好消费维权“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嘉兴尤其注重发挥社会共治力量,探索了许多新做法、新经验。

  嘉兴在全省率先开展“厂商一体化无理由退货”试点,在消费环节导入经营者首问制度、先行赔付制度、绿色通道制度等,动员大中型放心消费企业主动加入该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建立绿色通道企业185家,建立消费纠纷解决企业(简称ODR企业)375家,实行先行赔付制度企业1382家,建立维权服务站869个。

  数字化改革成为消费维权的新助力。据介绍,嘉兴深挖投诉举报的数据应用,构建科学高效的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模型;同时瞄准消费者关注热点,开展消费调查和消费教育,全市已建立消费教育基地312个,全年发布各类消费警示和提示117条。

  从“放心消费在嘉兴”到“满意消费长三角”,“嘉兴经验”正在长三角推广分享。嘉兴与环太湖八城市签订了《环太湖毗邻城市消费者权益一体化保护合作协议》,探索“异地维权同城待遇”维权新机制。嘉兴还加强与上海青浦、江苏吴江、安徽天长等“满意消费长三角”领跑行动示范区的合作交流,推进长三角异地异店退换货工作。目前,全市已有63家企业作出长三角异地异店退换货承诺。(郑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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