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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认定管理办法拓展物流服务供给 首次明确功能定位

  近日,江苏就省级重点物流基地、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和重点物流企业三方认定发布管理办法。办法聚焦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打破“物流就是仓储+运输”的大众定势思维,将物流企业类型拓展为供应链管理型、平台型、精专型和综合型四类,并新增“社会责任”条款。明确在遇到疫情、突发灾害等紧急情况时,所有省级重点物流企业需接受管理部门组织调度,承担应急保障任务。认定管理办法将于8月15日起实施。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郝朦 夏敬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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