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记者从金华市商务局获悉,金华市出台《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提振信心、鼓足干劲。
受疫情影响,商贸流通业不可避免受到了较大影响,国家先行制定出台一系列应对疫情支持商贸企业发展政策,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帮扶企业共克时艰,最大程度降低因疫情影响造成的损失。此次金华市出台的政策重奖励、谋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兼顾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不同标准给予一定的政策补助,推进金华市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培育金华商贸流通业竞争新优势,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
《意见》明确,要支持新增企业快速发展。对2022年月度入库的限上批零企业,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按照一季度销售额的万分之二给予奖励。要支持存量企业加快发展。对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分别达到10%(含)~20%、20%(含)及以上,且销售额达到3亿元及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分别给予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的万分之一、万分之二的奖励;对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分别达到10%(含)~20%、20%(含)及以上,且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限上零售企业,分别给予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的万分之一、万分之二的奖励。(罗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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