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记者从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近3年嘉兴已累计发放创业贷款3.6亿元。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关于支持大众创业的相关意见,嘉兴早在2015年就出台了《关于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并于2016年印发了《嘉兴市级创业贷款实施办法》。政策规定,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2018年,嘉兴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创业担保基金代偿这一容错机制,减轻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重点群体创业的负担和顾虑,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氛围,解决好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重点群体想创业没有钱、想提升创业能力没人帮、创业失败没人管等问题。
政策规定,在嘉兴初次创业的人员都可以申请创业贷款。目前,创业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形式提供担保的贷款。重点人群可申请一类、二类贷款,其他人群只能申请二类贷款。重点人群包括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策出台后,嘉兴发放贷款的金额每年递增,越来越多的人在嘉兴创业就业。据了解,《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18年实施以来,嘉兴市已累计发放创业贷款3.6亿元。(杨颖慧 郭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