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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不合格!江苏发布2021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结果

  记者2月28日从江苏省科技厅获悉,在最新发布的2021年省属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结果中,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等8家单位获评优秀,江苏警官学院等11家单位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据了解,全省共有90家管理单位参加此次评价,包括高等学校47家、科研院所43家,涉及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设施与仪器4194台套。总体来看,参评单位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更加重视,管理和共享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参评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147小时,利用率71.7%(额定机时为1600小时);年服务总收入4.05亿元,年对外服务收入2.97亿元;纳入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集约化管 理对外开放共享的仪器数量达到100%。

  南京医科大学等8家单位管理制度体系健全、仪器规模较大,在集约化管理、运行使用效率、开放共享服务方面成效显著,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盐城工学院等31家单位管理制度体系较为完善,在仪器集约化管理、运行使用效率、开放共享服务方面成效较好,评价结果为良好等次。南京财经大学等40家单位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仪器集约化管理等方面已开展相关工作,达到了基本要求,评价结果为合格等次。江苏警官学院等11家单位存在重视不够、统筹管理不力、仪器利用效率较低、开放共享服务效果较差等问题,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对评价结果优秀的单位,给予开放服务后补助。对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江苏警官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3家单位,将约谈单位相关负责人。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黄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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