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通全市全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3.88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64.74亿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68%,占全市GDP(11026.94亿元)的1.49%,节约资金19.14亿元,资金节约率10.41%,实现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市财政局持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大政府采购市场空间,2021年中小微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135.57亿元,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82.29%。其中,小微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60.15亿元,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36.51%。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21年中国营商环境报告》中,南通“政府采购”指标位列全国第7名。
精准消费扶贫,超额完成脱贫采购。去年,市财政局全力促进各预算单位完成预留份额的采购任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及时互通实施进度,深挖部门采购潜力,引导教育、公安、医院等食堂采购量较多的部门,尽可能多地采购。2021年,南通市采购国家832平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931.58万元,实际采购1074.91万元,完成预留份额采购任务的115.39%。
落实“放管服”政策,强化政采制度约束。编印《政府采购制度汇编(2021年版)》,并分类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帮助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熟悉政府采购基本工作流程和交易规则。同时研究出台《南通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了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51项禁止行为,为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划定了更为清晰的界限;联合市监察委、市审计局印发《南通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指导、督促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明确采购联络人,促进单位强化采购主体责任和法治意识;在全省率先全面落实“提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并进一步对重点项目“开小灶”:实施“40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提前1周公开征询意见与结果反馈”制度,全年30个40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经公平征询意见并向财政反馈和交换提醒后,没有出现质疑或投诉。
以监督促管理,强化事后监管。2021年9月至10月,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对全市23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检查的107个项目中,共查出353个问题,涉及104个项目。除了对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提出责令整改处理外,市财政局还按《南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进行计分考核,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龚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