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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德清发放全国首笔“农村版”公积金贷款

  “20万元贷款到账,建材采购马上就能跟进,这笔钱来得太及时了。”3月10日,首名成功申请湖州市德清县“农村版”公积金贷款项目的德清县钟管镇干村村民杜正芳看着公积金贷款到账信息,高兴地安排起了“建房账”。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潘郁泉介绍,这是公积金建制以来,全国首次通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发放公积金贷款,即“农村版”公积金贷款。“这将缩小城乡二元差别,推进城乡居民共享改革成果,促进农民财产价值进一步显化,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针对当前城乡居民住房公积金存在受益不平衡等问题,2022年2月,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面向农村户籍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创新推出了“农村版”公积金贷款项目,在该县新市镇、钟管镇、禹越镇试点推开。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借款人可以宅基地使用权为抵押,由公积金中心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主要用于在宅基地上改、建农房。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主任陈晓勇说,通过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可贷款10万至30万元,贷款最长时限为10年,5年内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利率为3.25%。“比一些商业银行年利率要低很多,大大减轻了贷款农民的经济负担。”他说。

  “此次在全国首创‘农村版’公积金贷款,是基于德清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先天优势。”德清县宅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海强说,德清是全国33个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地区之一,一直致力于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2020年被列入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并于同年向农户颁发首批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登记证,推动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为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奠定了基础。

  目前,德清县“农村版”公积金贷款项目已在三个试点镇排摸农户701户,其中在建符合条件即可受理12户、拟建房且符合条件近期可受理53户,已受理两笔业务并成功发放贷款,计划6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全面铺开。

  “这项改革是很好的。”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认为,德清在这方面要继续完善,为全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先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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