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7条政策细则支持“科大硅谷”建设
记者从合肥市了解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财政局印发了 《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支持政策》和《支持政策实施细则》主要包括6个方面27条政策细则,其中部分条款做到了国内最优或最佳。
记者了解到,《支持政策》和《支持政策实施细则》主要包括链接全球创新资源、建立新型研发模式、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科技创业、汇聚创新创业人才、创新投融资模式等6个方面27条政策细则。
“在链接资源方面,创新机制提出了招募全球合伙人,建立‘团队+基金+细分单元’的运营模式,实现‘一栋楼就是一个产业链’。”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提供最高500万启动资金和500平方米创业空间支持;对“沿途下蛋”企业提供最高1000万支持,具有突破属性的重点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1亿元。同时,政策支持人才双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自主人才评价名额,对“高精尖缺”人才按照年收入财力贡献15%以上部分给予等额奖励。
在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方面,对于职务发明在科大硅谷内转化的情况,支持按照贡献的省市财力给予一次性奖励;允许横向课题经费以现金出资入股转化企业;支持建立拨转股、股转债新模式,允许团队回购股份;鼓励“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在“科大硅谷”内施行。
此外,在投融资方面,允许管理团队以10%为上线跟投;给予股权投资奖励,最高可按20%比例计征所得税并根据相应省市财力贡献给予等额奖励。
据悉,围绕《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中列举的22条政策举措, 政策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引领, 汇聚全球创新资源, 打造活力迸发的创新生态, 充分考虑创新创业主体最现实需求, 致力于为高端人才和年轻人创新创业提供一流政策环境。
此次政策申报主体包括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科大硅谷”建设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机构、自然人;主体税种须在“科大硅谷”区域内缴纳,项目须在“科大硅谷”范围内实施。(沈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