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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推出科技“新九条”激发全市科技创新活力

  原标题: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科创活动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

  嘉兴推出科技“新九条”

  一座城市的活力体现在哪里?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是科技创新。7月27日,记者从嘉兴市科技局获悉,《关于支持科技创新九条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新九条”)已于近日正式印发。

  “新九条”主要包括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科技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加强基础应用研究机构建设、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科技成果奖励力度、推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提升创新孵化载体质效、强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等九方面内容,着力发挥科技创新“幂数效应”,加快打造长三角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嘉兴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吴根军表示,新政内容相互间有关联、有递进,重点围绕企业创新主体的“全生命周期”活动来设定,用真金白银的奖励和补贴切实激发全市科技创新活力,全面落实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

  对于孕育科技企业诞生的孵化载体,“新九条”规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综合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20万元、6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30万元奖励。为激发企业加大相应研发投入力度,“新九条”也明确,对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其研发费用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增幅达到15%以上的,按研发费用增量部分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科技企业培育支持的力度也显而易见,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科研平台是创新动能的重点,“新九条”对平台建设给予充分关注。一方面,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对新建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分中心(分室),给予每家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200万元奖励。另一方面,强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对在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仪器共享率达到80%以上的单位,按照其创新券兑付金额的10%给予奖励,每家每年累计不超过3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每家给予最高20万元创新券额度。

  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部署实施市级科技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对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单位,给予每家100万元奖励。大力推行“揭榜挂帅”攻关模式,对关键技术需求企业按照项目实际发生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5%给予后补助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新九条”还提出加大科技成果奖励力度,进一步鼓励科创士气,勇向更高水平科创能力争先攀高。对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省科技大奖及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奖励。

  不难发现,“新九条”在重点围绕服务企业创新能力的同时,凝聚起孵化器、科创空间、科研平台等全社会科技创新力量,大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面推进全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工程建设。

  据悉,“新九条”自8月1日起开始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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