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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区域性股权市场为近千家企业提供近90亿元融资

  原标题:江苏区域性股权市场为近千家企业提供近90亿元融资

  夯实资本市场塔基助力经济发展

  10月12日,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证监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江苏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获批情况以及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去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衔接。今年8月,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同意江苏省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的复函》,我省成为继浙江后全国第二批获得该创新试点批复的省份。

  精准滴灌,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挂牌展示企业逾1.6万家,登记托管企业151家,帮助企业实现融资约850亿元……江苏区域性股权市场以持续服务、培育、发掘和扶持优质企业的良性机制,成为畅通直接融资向中小微企业精准滴灌,培育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平台。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下称“股交中心”) 是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运营机构。“股交中心已初步形成中小微企业登记托管、宣传展示、多元化融资、培育孵化、改制辅导、财务顾问、信息咨询等多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是服务江苏省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是地方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股交中心总经理葛浩介绍。除南京中心外,已建立苏州、无锡、连云港、南通、扬州、泰州、淮安7个分中心和无锡惠山、连云港东海等8个辅导基地,初步建立覆盖全省的服务网络。

  股交中心建设“科技创新板”“专精特新板”“农业(乡村振兴)板”等特色板块,为6000余家企业匹配专业服务。截至去年底,股交中心连续5年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企业创新发展宏观指数中排名第一;挂牌展示企业数突破1.5万家,位居全国第一。股交中心以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为导向,聚合200多家会员单位提供优质的企业融资、规范培育服务。截至目前,累计为近千家企业提供近90亿元的融资,助力2家企业成功IPO、2家企业在IPO审批中,推动24家企业登陆新三板、6家企业被并购、19家企业签约券商辅导上市。

  强化功能定位,

  构建“三大体系”

  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已初具规模,但还存在亟待补齐的短板。江苏证监局副局长涂储斌认为,要进一步完善优质企业的孵化培育吸引,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优化聚合各类政策措施,健全与全国证券市场的衔接机制。

  为此,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拟在此次试点中构建“三大体系”,即基础服务体系、综合金融服务体系、上市培育体系;打造“三个平台”,即中小企业培育孵化综合服务平台、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企业上市培育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三大功能”,即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培育企业规范上市。

  具体来看,三大体系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持续、可得的综合性基础服务、创新性融资服务和规范化培育服务,逐步形成服务、培育、发掘和扶持优质企业的良性机制。三大平台将进一步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在资本市场中的角色和定位,发挥其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服务企业经营成长的重要作用。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钱东平说,此次创新试点有利于构建完善一个与江苏资本市场总体实力相匹配、与省内中小微企业金融需求相契合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提升对省内中小微企业服务和培育功能,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短板,引导资本要素向实体经济汇聚,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和地方产业升级,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用好政策,

  聚焦突破性亮点创新

  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和重要的地方金融基础设施,是各级政府服务中小微企业政策应用的综合平台,也是助力江苏企业规范化治理、向更高层次资本市场输送优质企业的后备库。

  本次试点中,我省有哪些亮点创新?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退出难、服务需求多元,是困扰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普遍难题。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将采用政策引导、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完善基础建设、推动国有基金份额进场交易、引入S基金协同发展。钱东平介绍,为提高交易活跃度,逐步畅通资本循环,还将探索设立专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研究认股权证业务,以及创新私募可转债、投贷联动、投担联动、协同监管、投后管理等业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创新间接融资工具,加强优质培育企业股权融资能力,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与私募基金规范融合发展。

  在为更高层次资本市场输送企业资源方面,企业上市培育一站式服务平台将从遴选优质企业,及早规范拟上市企业,加强与沪深北交易所、新三板战略合作等三方面进一步完善。涂储斌提出,将推动股交中心专精特新专板和新三板绿色通道建设,并且发挥省投资基金业协会作用,服务好私募股权基金、参与股交中心专精特新专板企业股权转让的路演对接。

  为加快推进试点落地实施,我省将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共同牵头,成立省级层面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多部门共同参加,加强工作指导,统筹推进试点各项任务及配套政策落地,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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