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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3条”

  原标题: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

  宁波出台推动新时代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3条”

  近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印发《宁波市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33条”)。宁波这座民营经济大市,正通过降本减负、优化环境、解难助力,进一步提升政策措施的“穿透力”,向社会和市场释放明确而积极的信号,为宁波民营经济敲响“定音鼓”。

  此次发布的政策措施共分为7个方面33条,与浙江省发布的“32条”高效衔接,融合贯通。通过反复研究与探讨,“33条”更加看重民营企业获得感,并将“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感受”。“33条”中,不少实打实的创新举措值得关注。比如,在土地供给上,推动3个“即需快供”。即对“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强链补链项目、链主型企业融通发展项目、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用地实行“即需快供”。

  在融资支持上,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新发放民营经济贷款占新发放企业类贷款比重不低于50%、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全部制造业贷款比重不低于40%、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围绕优化资源配置,“33条”提出要引导政府产业基金投向民营企业,强化民间项目投资工业用地保障,降低优质企业项目用地成本,鼓励企业开拓重点市场等四个“80%”支持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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