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经济圈

首页>长三角经济圈>长三角观察

江苏出台意见 将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面构建起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的财会监督体系,基本建立起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提高财会监督法治化信息化水平、提升监督队伍素质、提高工作质效、凸显职能作用。

  《实施意见》要求,健全监督体系,压实各方责任。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要树立“大财政”理念,推动构建“大监督”格局,督促指导财会监督主体依法履职。制定财会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运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方式,加强对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会计评估等监督。

  《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依法履职。推进财会监督法规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积极推进《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加快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财会监督数字化应用。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快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软件整合运行,建设省级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逐步完善监控规则,实现实时动态监控。积极发挥会计评估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作用,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31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