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管理涉及群众安全、城市管理和城市文明,3月7日,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上获悉,本月至4月,常州市将就《条例》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两年多来,常州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全市恶犬咬人、狂吠扰民、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养犬现象得到遏制,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得到改善,但也不同程度存在宣传、管理、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推动《条例》更好贯彻实施。
本次重点检查内容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划定、携犬进入公园的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名录制定等应依法制定和落实的配套政策,落实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分区域养犬管理、禁养烈性犬、养犬登记等养犬管理制度的日常监管,对饲养烈性犬、重点管理区犬只超养、犬只伤人及犬吠扰民、携犬出户不束牵引带、犬只粪便不即时清理等违法行为,以及不文明养犬行为的依法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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