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切实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联合公安部门办理多起阻碍消防执法、危险作业等消防违法案件,10名违法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
庐阳区:
租户擅自撕毁封条 阻碍消防执法
4月8日,庐阳区一租户仓库因存在重大消防隐患被实施临时查封,租户徐某阻碍消防救援大队执法并擅自撕毁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经开区:
男子酒后乱扔烟头引发火灾
5月8日,经开区一公寓发生火灾。经辖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系代某酒后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挡风被上,过失引发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代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长丰县:
工人违规动火作业,引燃可燃物
5月31日,长丰县某公司车间发生火灾,经辖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系工人王某(未开具动火证)违规操作使用氧焊机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产生的火花引燃周边可燃物。
现场负责人姚某明知现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下,指使工人王某冒险作业,引起火灾事故。
高新区:
工人未经审批违规动火
5月20日,高新区的一厂区空地放置的设备发生火灾,经辖区消防救援大队,系现场操作人员徐某未经办理动火审批许可,对环保设备进行氧气切割,切割产生的火花引燃设备内可燃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5月10日,高新区一单位中央空调冷却塔发生火灾,经辖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系郑某在未办理动火审批许可证,未对周边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未对现场进行有效防护的情况下,使用明火对实施切割作业,酿成火灾事故。
肥西县:
为做好防火工作,火星点燃泡沫板
5月14日,肥西县一厂房发生火灾,经辖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系施工人员江某因焊接过程中未充分做好防火工作,导致焊接产生的火星点燃厂房一楼的泡沫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江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蜀山区:
工人无证操作电焊机,引发火灾
5月8日,蜀山区一门面房发生火灾,经辖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工人耿某在无证的情况下操作电焊机作业,高温焊渣引燃周边铝塑板内可燃材料并蔓延成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耿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肥东县:
雇佣无证人员上岗,引发火灾
5月2日,肥东县某单位附近发生火灾,经辖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系邵某明知范某在未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电焊切割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依然雇佣范某擅自使用等离子电焊切割冰箱,引燃旁边保温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范某、邵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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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朱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