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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电动车充电"立规矩"填补省市相关领域法律空白

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难,违规充电行为引发火灾的风险高,一旦失火极易引发事故,已经成为影响住宅小区安全的痛点和难点问题。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我市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及时调整2024年立法计划,制定《扬州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我市首部“小快灵”立法,2024年6月28日由扬州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批准,8月8日正式对外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电动车充电“立规矩”

填补省市相关领域法律空白

经统计,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两百万辆,2023年全市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121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3.62万元,受灾户数117户。虽然未造成亡人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但其潜在风险巨大,稍不留意就有引发“大火巨灾”的可能。

电动自行车停放矛盾、充电难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老百姓的关注点、矛盾点。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扬州《规定》出台前,省、市两级在相关领域仍处于法律空白区,因此,我市有必要结合实际,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确保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今年3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式启动该项立法,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建立“小快灵”立法双组长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其间,社会建设委、法工委以及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管理局)等深度协同、有机联动,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发布网络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863份,召开政府部门、常委会专职委员、立法专家顾问、基层群众、社区居民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12场,赴2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全方位征求意见,共征集意见201条,努力追求立法“最大公约数”。

主要内容十二条

谁来管?怎么管?咋惩戒?

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陈军告诉记者,《规定》共十二条,主要聚焦五个方面,即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基层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基础充电设施建设、充分鼓励技防措施应用、明确物业失责惩戒措施。

其中,从“全链条”角度明确各方消防工作责任,细化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管理单位以及居民在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中的法定职责。

“从法规层面夯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网格力量,明确其在日常管理、隐患整改、充电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的职责。”陈军介绍,《规定》赋予物业管理单位采取切断充电电源,清理易燃、易爆物品等措施的权利,提升其参与电动车充电管理的底气。

此外,还借鉴各地经验做法,明确新建、改建、已建成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加装、改造和利用原则,做到疏堵结合。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对外提供充电服务,鼓励推广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系统、智能化电梯阻挡系统等措施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

《规定》中也明确了物业失责惩戒措施。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已经明确对单位和个人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处罚的基础上,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责任单位不履行职责的具体处罚措施。同时,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对个人禁止行为的责令改正内容,确保责任清晰明确,层层落实到位。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彭苏宁表示,立法为民,人民群众的呼声就是立法工作的关注点,立法工作应当聚焦“关键小事”、回应“民生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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