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淮北市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淮北市制定了《淮北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梳理标后监管职能,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履职,确保监管实效。
一、明确部门责任、科学界定监管职能
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分别负责各自领域项目标后的监督管理,牵头受理工程变更审批,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市公管局负责会同以上部门对重大项目交易结果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招标合同及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受理有关招标活动的举报投诉。
二、明确标后监督管理工作重点
根据各部门职责及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标后监督管理的工作重点包括:中标单位的信息公示;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监管;施工分包的监管;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的监管;施工现场的监管;工程变更和造价调整的监管;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竣工结算的监管等。
三、完善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公管局等三方联动机制,各部门配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动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项目现场进行联合检查。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对相关招投标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认定的不良行为信息,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将履约信息定期推送至省监管平台。此外,多部门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标后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对不能履约或履约不到位的单位纳入信用管理。对严重违规违法的,依法予以经济处罚、降低直至取消资质等级等处罚,并追究项目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检查效果看,部门联动开展标后监管,集中精干力量,精准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高工作效率,也得到了项目相关方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