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文件,从优化服务供给、保障服务质量、确保可持续发展、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就今年全市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新变化,记者展开采访。
老年食堂(助餐点)被纳入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建设
3月15日,在屯溪区昱中街道柏树街社区老年食堂,中午11点后,陆续有周边老年居民前来用餐。
年逾八旬的程老先生要了一份饭菜,然后掏出饭卡在刷卡机上付了5元餐费。他说,在家吃饭,备菜做饭,至少要一两个小时;而在老年食堂,等待一两分钟,就能吃上热乎乎的饭菜。
近年来,我市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业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
在最新文件中,我市进一步明确优化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要求把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纳入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促进服务便利可及。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市共建成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228个,累计服务老年人116万余人次。
鼓励助餐服务机构,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受社会监督
在越来越多老年人“不愁吃”的同时,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成为大众更加关心的话题。
对此,文件明确,我市支持餐饮企业提供老年餐食配送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采用透明可视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我市还将大力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逐步实现通过刷卡、人脸识别等多种方式直接就餐和享受补助;加快打造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并重、行业自律与第三方评估结合,实现对老年饭堂(助餐点)多方位、全链条监管,是保证助餐配餐安全可靠、运营服务标准规范的关键。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建立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动态调整机制
在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暖民心行动中,我市各地按照居民居住集中区、老年人活动聚集区、交通出行便利区等原则审慎选点,力求新建助餐点建设低投入,同时确保助餐点正常运营,坚决防止建而无用。
休宁县源芳乡渔临村的老年助餐点,是该县2023年老年助餐服务暖民心行动项目之一。不久前,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志健告诉记者,老年助餐点运营正常,但“目前吃的人还是少”。
为缓解助餐服务机构运营压力,我市出台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就餐补助等奖补措施。但是,因存在饭菜品种少、老人不愿去等问题,一些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营难以为继,尤其在农村地区情况格外明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农村老年助餐点建成后,长期处于关停状态。针对这些情况,我市鼓励老年食堂、养老助餐企业承办群众宴席、快餐供应等社会化业务,支持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在非就餐时间开展其他为老服务,增强自我造血能力。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完善“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落实社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执行居民价格政策,降低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运营成本。
同时,我市将综合考虑农村老年人的居住情况、收入情况、助餐需求情况等,因地制宜开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并制定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动态调整办法,明确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坚持数量服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