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用械安全,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安徽省药品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报告线上提交,监管部门线上审核。
一是认真研究,提前谋划。为确保企业顺利上传自查报告,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制作《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报告系统提交路径》,并根据省局下发的自查报告模版,结合我市实际,制作《蚌埠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二是及时部署,实时跟进。要求辖区内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认真开展2023年年度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通过安徽省药品智慧监管系统企业客户端上传;各县区局监管人员通过综合监管平台对企业上传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核,精准掌握辖区企业上传进度与自查质量;市局统计各县区上传数量,并通过OA及微信工作群定期进行通报。
三是线上为主,形式多元。对于少数无法在系统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则要求其按时向县区局提交书面自查报告,确保企业自查报告提交率100%。
截至目前,市局共下发通报4期,全市已提交自查报告企业1794家,完成率86.8%,其中1694家通过智慧监管系统上传,线上提交率94.4%,怀远县、五河县、经开区线上提交率均为100%。下一步,市局将继续督促县区局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时完成自查报告上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