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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实施执法“观察期”,让执法力度与温度并行

近期,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餐饮店存在超范围经营拍黄瓜、凉拌萝卜丝等简单制售凉菜的行为,根据今年8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可以申请简单制售,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部门按简单制售许可审查要求审查”的规定,对其下达行政指导书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时间落实经营范围的增项。在执法“观察期”内,当事人积极整改,消除危害后果,且复查时未发现新的违法行为,综合考虑其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观过错等因素,灵活运用执法“观察期”,依法对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经营户们表示:“执法观察期制度的实施让我们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开发区对经营者的关怀与支持,让我们有机会及时纠正错误,避免因小的疏忽而遭受重大的处罚。”

据介绍,为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该局依据《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暂行办法》,对在执法“观察期”内的经营主体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经营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自觉守法的制度。推动落实执法“观察期”制度,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的具体举措之一,既能有效引导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又能促进经营主体主动履行主体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行政处罚既合法又合理,让行政执法力度和温度并行。

未来,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包容审慎监管为抓手,创新新型监管方式,规范实施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干扰最小化,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开发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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