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动财政资金向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聚集,坚持破基数、促统筹、保重点,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和财力变化等动态调整预算项目和支出标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在落实项目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的同时,开展预算全流程和部门全口径预算监督,真正实现预算监控从无到有、从微观到宏观的全覆盖。
二是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落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论证评估机制,主动参与重大政策和项目的谋划,积极从“被动买单”到“主动服务”转变。完善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机制,落实问题整改销号,推进绩效抽评、绩效监控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深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按“共性财政管理+个性履职效能”建设完成七大分类的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体系,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扩面提质。
三是积极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根据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加强对财力薄弱的乡镇支出保障,防范化解乡镇财政运行风险,加大对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和应用,调整优化乡镇财政职能,强化县级财政对乡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效率和水平。
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源使用效能;逐步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及建立完善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等制度,落实有关部门及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