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苏州市政府批准,苏州市水务局公布了《苏州市市级河道管理名录》。记者从苏州市水务局了解到,这是苏州市首次公布市级河道管理名录。
苏州河网纵横,河道分为流域性河道、区域性骨干河道、跨县重要河道、县域重要河道和一般河道。《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河道分级管理权限制定河道管理名录,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苏州市市级河道管理名录》包含区域性骨干河道和跨县重要河道2大类。区域性骨干河道有17条,分别是张家港、十一圩港、走马塘、锡北运河、元和塘、常浒河、白茆塘、七浦塘(含老七浦塘)、杨林塘、娄江、浏河、盐铁塘(长江耿泾闸—苏沪界葛隆段)、苏申外港、八荡河、青阳港、頔塘、苏嘉运河(老运河);跨县重要河道有9条,分别是东横河、盐铁塘(十一圩港—走马塘段)、界泾河、济民塘、界浦港、大直港—南塘江、横路港、紫荇塘、清溪河。
苏州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河道分级是河道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有利于管理效率的提升,有利于法规执行与政策落地,有利于河湖保护与治理。通过将河道按照重要性和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可以更加有效地进行资源分配和管理活动,确保重要河段得到更高水平的管理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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