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正在持续稳步推进区镇住房换购工作以及回购安置工作。城市搬迁作为城市更新的一个重要环节,一头连着民生,一头系着发展。今年以来,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多措并举解决搬迁超期过渡问题。
实施“房票”安置政策。“房票”是征收安置的一种创新制度,通常来说,“房票”安置并非直接领取安置款,而是拿着“房票”买房,并抵扣房款。该中心坚持百姓诉求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持续拓宽政府安置渠道。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发放“房票”428张,实际使用427张,实现商品房销售额近4.6亿元。“房票”政策的推进,一方面激发了房地产市场活力,另一方面缩短了安置周期,满足了拆迁居民工作、就学、商业经营等各方面的自主选择需求,实现“边征收、边购房、边入住”目标。
打通区镇换购通道。为缓解区镇安置房建设滞后、土地空间指标紧缺的现状,该中心出台《区镇换购城区安置房实施办法》,通过市场化评估的方式,将区镇搬迁户纳入城区换购范畴,打通区镇与城区安置房换购通道。今年以来,已累计换购房源542套,创造财政收入近8400万元。同时,为加快城区顶层及底层存量安置房去化,出台《城区顶层及底层存量安置房优惠处置方案》,有效盘活政府存量资产,减少资金沉淀。
制定回购安置模式。为积极应对安置房停建、缩建现状,有效解决拆迁超期过渡问题,该中心牵头拟定《关于政府回购国企商品房用于搬迁安置的实施意见》,点对点落实安置房停建化解方案。这一举措不仅能妥善解决安置工作面临的新矛盾,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