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丽水市农业农村局采纳审计建议,兑现分红、规范资产管理739.68万元,并修订了《关于促进强村公司高质量健康稳步发展的意见(试行)》,进一步促进全市强村公司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
据悉,2023年3至6月,丽水市审计局在开展共同富裕涉农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重点关注强村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和利润分配等情况,发现3个县(市、区)强村公司大额款项支付未经审批、未按照协议约定份额或时间分红、股权架构与对外投资资金不匹配和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不利于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此,审计组及时将该问题通过审计专报向市领导反映,提出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强村公司加强对外投资风险评估、强化收益管理,并健全监督制度的审计建议,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交办。
对此,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积极落实审计整改,截至目前,督促强村公司兑现分红94.88万元,办理2处房产产权证书,登记入账644.8万元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同时,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关于促进强村公司高质量健康稳步发展的意见(试行)》,从做大资产规模、推动政策改革和完善评估监督机制等八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意见》要求全面组织清产核资摸清村集体资产,将强村公司纳入“三资”监督管理和集体经济审计范围,建立健全强村公司财务制度、监督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