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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出台新一轮扶持政策加快水运集装箱运输发展

3月初,宿迁市人民政府出台《宿迁市扶持水运集装箱运输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发布新一轮扶持水运集装箱运输发展政策,进一步促进宿迁港中心港区集装箱运输发展,发挥水运优势,引导企业“陆改水、散改集”,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降低区域物流成本。

方案明确,在三年培育期内安排9000万元财政预算资金,对内贸集装箱支线航线、内贸集装箱干线箱量、外贸集装箱支线航线、设立外贸集装箱提还箱点、集卡车辆运输箱量、港口购置自备集装箱等环节进行政策补助扶持。

近年来,宿迁不断发挥内河航运优势,培育壮大港口物流产业发展,打造全国内河航运中心。2018年以来,已先后开展两轮水运集装箱政策扶持,累计发放扶持补助资金达4000万元以上,对助推水运集装箱运输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宿迁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3.5万标箱,同比增长33.5%,全港全年集装箱吞吐量和货运吞吐量双双再创新高,为全市生产企业节约物流成本超3.3亿元。

宿迁港航部门将做好政策衔接,进一步加大新方案宣传力度,重点解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等变化内容,确保新、旧政策稳妥接续;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深入挖掘宿迁港资源优势,加快港口货物运输“散改集”步伐,为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夯实水运物流基础;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坚持港口运营、管理、服务协同发展,稳妥推进港区资源、资产优化整合,全面提升港口发展水平。(庄行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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