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儿童是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性增大出现的一类儿童群体。他们长期随同外出务工父母异地生活学习,与居住地儿童相比,在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容易遇到障碍,部分儿童面临监护能力不足、心理健康关爱不足、精神文化产品供给不足、城市和社区融入困难等问题。为此,黄山市各级民政部门将采取五项举措加强流动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一是分类加强生活保障,对于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儿童居住地民政部门协调户籍地民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认定资格,及时纳入保障,建立健全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推进“跨省通办”,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是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提供临时监护、长期监护保障。
三是指导儿童居住地民政部门在急难发生地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提供临时救助。
四是指导儿童居住地民政部门协调户籍地民政部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
五是引导社会力量发挥关爱帮扶作用,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流动儿童慈善帮扶,重点对生活有困难的流动儿童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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