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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区应急局开展巡察工作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近日,区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区应急局,对区应急局党委开展巡察。2月20日上午召开进驻工作动员会,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牟元舫就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通报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并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田飞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林崇、倪宜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区委巡察办有关同志,以及区应急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应急局副科实职以上干部、区应急局执法大队、区应急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列席会议。

  牟元舫在讲话中强调,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一要着眼全局、深化认识,高站位把握巡察政治定位;二要立足职能、结合实际,高标准落实巡察政治要求;三要严守规矩、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巡察政治任务。

  田飞在发言中表示,区应急局党委将坚决贯彻巡察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全力支持配合,以端正的态度做好服务保障;坚决认领巡察发现问题,坚持即知即改,以良好的作风抓好整改。

  区委第四巡察组自2025年2月20日起,进驻区应急局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巡察,巡察期间,设信访联系电话:021-25658686,电子邮箱:xcz4@shhk.gov.cn,接待信访地址:三河路358号虹口区信访接待大厅,在飞虹路518号2号楼321会议室设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7:30。巡察受理信访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3月12日。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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