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梳理公布《市工信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2024年版)》(简称《清单》),进一步规范工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清单》明确,“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等4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处罚;“被监察单位拒绝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拒不改正的”等8项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如果存在从轻处罚条件的,可以依据从轻裁量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